有關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(中國證監會)、上海證券交易所(上交所)、深圳證券交易所(深交所)相關滬深股通的規則修訂
中國證監會、上交所、深交所發佈了有關限制內地投資者參與滬深股通交易的規則修訂,並於2022年7月25日(生效日)生效。
有關修訂在生效日開始限制內地投資者參與滬深股通的交易。
請客戶留意以下安排:
- 由2022年7月22日當日起新開立帳戶之內地投資者不能買入滬深股通的證券,只能賣出。
- 已註冊滬深股通交易的內地投資者:自生效日起將設置一年過渡期(2022年7月25日至2023年7月23日)。在此期間內,可繼續通過滬深股通買賣
中華通證券, 直至2023年7月23日或本公司另行通知之日期(以較早者適用)。 - 客戶如未通知本公司其內地投資者身份,請通知閣下經紀,以更新閣下之個人資料,並由2022年7月25日起請勿買入滬深股通的證券。
內地投資者包括:(a)持有中國內地身份證明文件的個人,(b)聯名帳戶持有人(如聯名帳戶持有人中有任何一方屬(a)條規定的內地投資者),
及(c)中國內地註冊的法人及非法人組織。
有關詳情,請參考中國證監會、上交所和深交所的相關網站以瞭解此新規定的具體安排。
如果有任何進一步的疑問,請聯繫您的客戶經理或我們的客戶服務熱線 +852 2136 1818。